5月27日8时32分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。2016年4月,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,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。于欢刺伤4人,其中1人死亡。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。
今日8时20分左右,旁听人员进入法庭。参加今天旁听的有当事人近亲属、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。检察员、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入庭。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。
8时34分左右,审判长宣布: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。
【上诉人于欢陈述上诉理由】于欢:一审时并没有认定我们家借款是借吴学占的,并不是赵荣荣的,我们口头约定10%,但他们是属于放高利贷行为,一审时并没有对民警不作为进行认定。吴学占等涉黑的问题一审也没有审查。
2016年4月14日,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,被11名催债人限制,并受到侮辱,于欢刺死1人,一审被判无期。因双方均不服判决,分别提出上诉。另据山东检方26日发布通报:处警民警不构成玩忽职守罪,不予立案,但有“出警不够规范”的情况。而据当地纪委通报,于欢案处警民警被山东冠县纪委立案审查,多人被处分,两名辅警被辞退。
据大众网聊城5月26日消息,当日,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获悉,日前,根据群众举报,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苏银霞、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。经查,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,涉及投资群众50余人。目前,该案正在办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