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怀山 资料图
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日前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,全国政协原常委、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经查,孙怀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,搞团团伙伙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公款宴请,安排有关单位公款接待家属旅游;违反廉洁纪律,收受礼品、礼金,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孙怀山身为中央委员,政治上对党不忠诚,经济上贪婪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受贿犯罪,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,决定给予孙怀山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,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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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北青报此前报道,公开资料显示,孙怀山今年65岁,是江苏省涟水县人,曾长期在共青团系统任职。1973年孙怀山从共青团江苏省金湖县工业系统团委书记、共青团金湖县委书记的职位踏入仕途,后进入共青团中央,从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干事、副处长、处长一路进步为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副主任、主任。
自1994年起,孙怀山调入全国政协机关,先后任行管局局长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,主理后勤行政事务。1999年他升任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,2013年又升任常务副秘书长兼机关党组书记,跻身正部级,在全国政协“大管家”岗位上任职长达十多年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15年,孙怀山由政协机关党组书记降为党组副书记,这较为罕见。直到2016年8月,孙怀山改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。同时,他还是十八届中央委员。